查看原文
其他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条件要变?看各省市有何新规

Charlotte 新学说 2021-12-24

文/Charlotte


据新浪深圳报道内容,五月份开始,深圳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家长圈中开始流传“市教育局下达新规,所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都被要求提高身份门槛,学生必须提供外国护照+有效的中国签证(不是旅游签)+出入境章”的消息。


“新规”不新?


据新浪深圳报道,针对流传的“新规”内容及家长的疑惑,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以《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要求来执行,该文件早在1995年4月已发布。因此,提高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入读门槛的说法是不存在的。


关于此条流传的“新规”,确实并未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上找到原文通知或文件。但在四月份,深圳市教育局曾发布《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官网


其中针对国际教育的开展做出了以下明文规定:


✔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民办中小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批准不得以“港澳班”名义招生。


所以,新规其实是对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条件的进一步规范。在此条件下,以往凭借“小国护照”或“双非外籍”身份入读国际学校的学生将会面临两难的选择。


其他省市有哪些相关新动态?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黄金发展期可追溯至上世纪九十年代,时值中国经济发展及改革开放深化,外籍人员子女不断增多,十年间新增35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也正是此时,1995年中国教育部面向全国发布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学校招生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持有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的子女入学。


此《办法》也成为面向全中国地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招生标准。发展至今,各个省市对于本地区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也进行了完善:


✔陕西省在4月份发布了《陕西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学校主要招收对象为在陕西省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随行子女(外籍),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的子女入学。学校可适当招收在省内合法居留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子女以及在境外依法定居的中国公民的子女(外籍)和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外籍或绿卡)。”


✔山东省5月发布《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


“学校招收对象为山东省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随行子女。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的子女入学。”“鼓励并支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设中国语言和文化等方面的课程,开展有助于学生了解中国历史文化的各种活动。”


✔北京市今年2月份发布的《北京市国际学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调整完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入学政策,对子女为境外出生、经区级人民政府以上认定的引进人才、纳税大户企业高管、总部在北京的世界500强企业高管、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和“高精尖”产业高管子女就读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申请予以积极协调。”


从以上各省市已公布的政策看来,对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管理并未有大范围“提升门槛”的趋势,而是着意于对外籍子女学校进行细化管理,以充分满足外籍或高层次家庭的教育需要。


如何解读各地不同做法?


深圳、北京、山东以及陕西针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招生管理所公布的政策略有不同:


积极引导,细化管理


据新学说发布的《2018中国国际学校发展报告》显示,去年全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下降5所,总量为121所,已进入发展停滞期,主要原因为外籍人员在华人数增长速度减慢,市场饱和程度较高。在此种情况下,北京、陕西以及山东的新政策对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发展起到了引导的作用。


▲来源:新学说《2018中国国际学校发展报告》


以上各地对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开设及发展上基本采取细化管理,积极引导的态度,在招生政策上适当允许高层次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且鼓励开展中国文化相关课程。一方面,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招生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及方向;另一方面,满足高层次人才家庭的教育需求也间接为外来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深化开放做出保障。


严查“灰色地带”,维护教育主权


相较于北京、陕西以及山东,深圳地区政策上更加侧重于对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的严格规范管理。


一方面,相较于其他几省市,深圳市是经济开放的窗口地区,同时也是国际教育建设高地。据新学说在线四库全书数据显示,广东地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为20所,其中9所位于深圳市,占比将近一半;所以深圳市对于招生条件的严格管理对于整个广东地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虽然《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学校招生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持有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的子女入学,但“灰色地带”仍然存在。目前,很多中国家庭为孩子创造“双非外籍”身份,或凭借“小国护照”以入读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进一步来看,为入读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进行“虚假移民”与部分国际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境外课程及教材代替国家课程的行为性质相同,即都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产生了负面影响,所以严格把控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招生入学门槛也是对于教育主权的维护。


所以,以上几省市针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并不矛盾,而是侧重有所不同,旨在发挥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应有的教育服务作用,同时规范国际教育发展。


相关阅读



国际学校多边服务平台


研究报告

建校管理

新学说咨询—国际学校“外脑”让办学更Easy

人才发展

新学说国际教育研究院

行业活动

百校访问

行业研讨会

海外研学团

校长V课堂

VIS国际学校发展大会

联系我们

座机:010-52468286

手机:15010927730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